本著作运用了卢曼社会系统论的“二阶观察”理论,考察了法学和法律社会学的知识生产机制,认为法学和法律社会学既是被观察者,又是观察者。法学和法社会学在对外部环境和自身的内部结构展开观察时,都有自己的观察盲点。系统论法学的优势在于揭示它们各自的观察盲点,并在此基础上呈现法学和法社会学的知识再生产过程的可能性条件。同时,从法律系统的运作来看,“二阶观察”的视角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系统与环境之间“既封闭又开放”的复杂关系。这种锐利的二阶观察视角,克服了西方传统知识论把研究对象处理为僵死客体的困境,为我们带来了别具一格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