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三篇,上篇是执法理论篇。梳理了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论述了新时期党和政府对地震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新时期对地震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实践中运用非常多的行政协议行为进行了分析;研究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并以现行地震行政执法为起点,分析了该项制度在地震行政执法中的实现。中篇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分类,对每类执法都配备了执法流程中所需的法律文书。下篇根据办理案件的不同类型选取了比较有代表性的部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