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属于应用性研究, 把政策比较研究后输出的对策建议与产业政策制定部门改进政策文本具体条款的业务需要相结合, 以产业政策横向比较为基本方法, 以政策改进为目的导向, 以政策比较的文本选择、主体选择、方法选择、结果分析、对策建议为分析框架, 按照文本具有先进性、主体具有标杆性、方法具有科学性、结果分析具有因果性、对策建议具有适宜性的要求, 结合深圳实际, 展现了基于比较方法对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政策文本具体条款进一步改进的完整分析过程, 希望为产业政策制定部门未来完善现行政策文本具体条款提供一定参考。